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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科
   

关于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及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补办换发、信息更正的办理说明

作者:ngrenshike     发布时间:2023-02-24 08:39     点击量:

在我市申请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人员,如《教师资格证书》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需补办,换发、信息更正,请按下列相应情况准备材料,到原发证机关办理。
一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遗失补发:
1、本人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。
2、原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或《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档案部门盖章复印件一份。
3、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(附件一)一式二份。(照片处需贴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)
4、办理证书使用的一寸红底免冠照一张(与表中照片一致)。
二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换发:
1、本人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
2、损坏的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原件(原件中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证书编号应完整)。
3、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(附件一)一式二份。(照片处需贴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)
4、办理证书使用的一寸红底免冠彩照一张(与表中照片一致)。
三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补制:
1、本人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。
2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3、《教师资格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二)两份。(照片处需贴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,表格中需档案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4、双面打印的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(补)》(附件三)一式两份(照片处需贴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)。
四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错误信息更正:
1、本人《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2、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3、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》(附件四)一式二份。(照片处需贴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)。
备注:
1.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只作身份信息的更正,如姓名、性别、民族等;不作资格信息的更正,如资格种类、任教学科等。
2.所需表格请跟顺庆校区人事科联系领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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